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专利管理,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全面提升专利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专利申请流程。 凡以长沙理工大学为专利申请人(包括学校作为多名申请人之一的情形)申请专利均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专利申请信息披露及审批表》,经学院初审后再提交学校专利管理部门审批。非我校遴选代理机构所代理的专利申请,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代理机构承诺书》后交学校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未经学校审批授权,不得冒用学校名义开展专利相关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我校遴选的代理机构,将综合代理质量、服务质量、授权量及其它因素进行年度考核,实行淘汰制度。以我校名义申请专利的,应优先选择我校遴选出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服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选择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需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代理机构承诺书》后交学校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备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须与专利代理协议、专利代理发票上的名称一致)
三、实施代理机构违规处罚。 各合作代理机构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在专利申请前对我校师生提交的技术交底书等文件进行细致检索审查,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坚决抵制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代理机构所代理我校专利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撤回,无条件退回代理费,学校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承接学校所有业务。
学校对有私自伪造、变造学校公章等违法违规专利代理行为的代理机构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披露并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特此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2年6月9日